關(guān)于壓力儀表量程的一些說法 壓力儀表量程的確定,主要是根據(jù)被測壓力的大小,并考慮可能出現(xiàn)的過壓情況,保證儀表在安全可靠的范圍內(nèi)工作,并留有一定的余地。
多用表 |
電容表 |
電流表 |
聲級計 |
扁嘴鉗 |
粘度計 |
噪音計 |
傳感器 |
毒性氣體 |
可燃氣體檢測儀 |
色度計 |
滴定儀 |
功率計 |
平衡儀 |
圓嘴鉗 |
折射計 |
彈簧鉗 |
粉塵計 |
PH計 |
扭力計 |
電流計 |
使用
壓力表測量穩(wěn)定壓力時,最大工作壓力不能超過儀表量程的3/4,測量脈動壓力時,最大工作壓力不能超過儀表量程的2/3;測量高壓時,則不能超過儀表量程的3/5。為保證測量精度,最小工作壓力應(yīng)不低于量程的1/3。最大和最小工作壓力不能同時滿足上述要求,應(yīng)首先滿足最大工作壓力條件。
我國壓力檢測儀表統(tǒng)一的量程等級分為1Kpa、1.6Kpa、2.5Kpa、4.0Kpa、6.0Kpa及其10n倍數(shù)(n為整數(shù))。
壓力儀表精度的確定:
壓力儀表的精度是根據(jù)工藝生產(chǎn)允許的最大測量誤差來確定的。我國壓力儀表的精度等級為0.005,0.02,0.03,0.05,0.1,0.16,0.2,0.35,0.5,1.0,1.5,2.5,4.0等,工業(yè)用儀表的精度一般在0.5以下。